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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公司统计报表制度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证监信息字[2000]3号 | 发文机关:商务部 | |
发文日期:2000-02-28 | 生效日期:2000-02-28 |
一、制度说明
(一)为了及时、准确、完整地了解全国证券公司的基本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综合统计调查,主要用于满足业务主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各级证券监管机构的基本需要。
(三)本报表所指证券公司是指依照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四)本报表采用电子方式报送,各证券公司按《证券公司统计报表报送管理软件》(2.0版)向交易所、证监会报送数据。
(五)本报表制度按报告期别分为月报制度和年报制度等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各证券公司每月前10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证监会信息中心和机构监管部报送上月数据;各证券公司次年1月15日前向交易所、证监会信息中心和机构监管部报送上年未经审计的全年所有数据(经审计的会计数据--表01、表02及其附表和表03,于4月30日前再次报送)。
(六)各证券公司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交易所、证监会报送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
(七)未完成证券与信托分业的信托投资公司就其证券业务参照报送。
(八)各报表填报范围具体规定说明如下:
1.本制度中,机构是指以法人名义开立账户的投资者,个人是指以自然人名义开立账户的投资者。各报表中“金额”单位,如没有特殊说明均为“元”。表06-1中的保证金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的“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2.表01、表02、表03与“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中有限责任证券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完全一致。若证券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表01中投资风险准备项填入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项的数字:实收资本项填入股本项的数字,其他各项参照一般证券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填写。表02附表(此表为年报表)与“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中会证股02表附表1完全一致。若证券公司是有限责任证券公司,按“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证02表附表1第三项的“应付利润”项目对应填入本表“应付普通股股利”项,“转增资本的利润”对应填入本表“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项。
3.表04分别报送上一个月内新股发行、配股和增发实际完成的业务量。表05“期末净持有”中的市价金额按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4.表06-3和表15-2只由营业部填写,其他机构不填写。
5.表08中“机构全称”应与经营许可证上的名称一致。“机构地址”为机构总部所在地的通讯地址。“资产总额”和“净资产”按资产负债表中相应的数字填写。主要管理人员栏中的“副董事长”和“副总经理”可根据情况列举多位。“证券业务负责人”由未完成证券与信托分业的信托投资公司填写,证券公司不需要填写此项目。
6.表09中“营运资本”指由总公司拨付给营业部并经验资的资金。表09、表12如果一页表中填写不下,可加新页,序号不能重复。
7.表10中证券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填报正副董事长、正副总经理、各主要职能部门正副经理及各营业部正副经理;未完成证券与信托分业的信托投资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填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管证券业务副总经理、证券业务部门正副经理及各营业部正副经理。
8.表13填写所持股份超过5%(含5%)的股东或前10位股东情况。
9.表14填写证券公司对外投资参股7%及以上或作为前10位股东的情况,投资金额按成本价填写。
10.表15-1反映证券公司总部控制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情况,由证券公司总部填报:开户行只填专户所在银行的全称,不得缺省,“分理处”指专户所在银行分支机构,应详细填列,格式为:“××银行××分行××分理处”,“报送时间”指报表所属时间,如报表反映2000年1月31日情况,则填列“2000年1月31日”。表15-2反映营业部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情况,由营业部填写,证券公司报送;“公司上交所会员码、深交所会员码”填本公司的相应代码,以便统计识别,其他内容参照表15-1。
二、报表目录及表式 (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0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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