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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主协议》签署机构名单的公告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5-06-13 生效日期:2005-06-13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主协议》签署机构名单的公告
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9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主协议>的通址(银发[2005]140号)的要求, 现将已签署《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主协议》的市场参与者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1.
  中国工商银行
  2.
  中国农业银行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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