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征地农转非人员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巴南府办发[2005]100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5-06-14 | 生效日期:2005-06-14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征地农转非人员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5]207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区征地农转非人员调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各镇、街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镇街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落实一名镇街领导具体负责,根据本辖区工作量的大小,抽调业务熟悉、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专职负责调查统计工作。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区调查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汇总上报工作,局长要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
二、调查统计对象:为1982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转非安置人员。按属地原则,以镇街为单位,开展拉网式调查。
三、调查统计方法:采取从下至上,逐户逐人进行调查登记,以户建立农转非人员档案。被调查人要在调查表上签字,调查统计单位要对各类统计表负责,调查表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各镇街必须将调查统计表归档妥善保存。
四、调查统计工作经费:按镇街调查统计的农转非人数,区财政局按2元/人给予镇街工作经费。
五、时间要求:各镇街要根据本辖区工作量的大小,精心做好安排,确保6月26日前完成调查汇总工作,并将调查结果上报区国土资源局。
附件:(略)
1.附表一至五为统计明细表,表六为汇总表,均需以电子文档和纸质表格同时上报到区国土资源局规划耕保科
2.附表七为各户调查登记表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十四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