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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审计局、苏州市地税局转发上级《关于切实做好2002年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苏劳社薪[2002]9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2-12-06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计局,地税局,市地税各分局,市有关主管局(控股公司),市直属单位:
  现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审计厅、地方税务局《关于切实做好2002年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劳社劳薪[2002]4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根据部、省确定的检查重点,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检查单位。今年我市重点,一是抓工资支付和工资列支不规范反映较多企业;二是不能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和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三是抓因工资报酬分配不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企业。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检查此项工作当作正常性工作摆上工作日程,抓紧抓好,保证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正常开展。

  二、2002年度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重点内容是:企业工资和劳务费的提取、使用和发放;最低工资、工资支付、财务列支情况;《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执行情况;企业劳动工资统计、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填报情况;个人所得税申报和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对工资外收入进一步摸清项目、来源情况,对合法的要纳入工资管理,对不合法的要堵住发放来源,严格有关规定。

  三、各地、各部门,市属各主管区局(公司)要根据通知精神,加强宣传,认真部署,所有企业都要在今年12月底前按要求认真进行一次自查,企业主管部门要对所属企业进行一次复查。对自查和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提出整改措施。复查情况报当地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审计局、地税局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小组。

  四、各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计局、地税局按通知精神,选择部分企业对其工资内外收入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分别报送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审计局。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财政局
苏州市审计局
苏州市地税局
200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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