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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7年文物安全经费资金计划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杭财基[2007]611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07-10 | 生效日期:2007-07-10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对文保单位、点及博物馆安全设施进行必要的改造及完善,根据《2007年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计划》,经研究,现将2007年文物安全经费计划50万元下达给你们。
望有关单位接文后,根据计划要求安排好有关项目的建设工程,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工程实施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做到专款专用。工程决算严格按规定报审。
特此通知。
附件:2007年文物安全经费计划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杭州市财政局
二○○七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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