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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旅游局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预报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并旅领导组字[2007]2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04-16 | 生效日期:2007-04-16 |
各星级酒店、旅行社、景区(点)及其他相关单位:
2007年“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做好此次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预报工作,准确反映我市接待游客情况意义重大。为确保黄金周期间统计预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旅游局和国家统计局《“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预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统计预报工作
从2000年实行旅游黄金周信息统计预报工作以来,在省旅游局和太原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旅游企业和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市黄金周旅游协调机制日趋完善,旅游接待人数和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我市旅游有效地拉动了太原市消费和经济的增长,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为此,各旅游企业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预报工作的重要意义,继续按要求全面、准确、及时报送本单位黄金周旅游统计信息。
二、“五一”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预报报表的具体填报要求
1、旅行社: 按照附表一报表格式填报,本报表为一次性报表,请于5月6日上午10:00前以电话、传真方式报送到市旅游发展信息中心。
2、星级酒店:按照附表二报表格式填报,本报表为日报表,请在5月1至6日期间,每日上午12:00前以电话、传真方式报送到市旅游发展信息中心。即每日上午报前一天的数据,6日上午10:00前报送当日和7日的预估数据。
3、景区(点):按照附表三报表格式填报,本报表为日报表,请在5月1至6日期间,每日下午14:00前以电话、传真方式报送到市旅游发展信息中心。即每日报送数据,6日上午10:00前报送当日和7日的预估数据。
4、商业、餐饮企业:按照附表四报表格式填报,本报表为一次性报表,请于5月6日上午10:00前以电话、传真方式报送到市旅游发展信息中心。
5、民航、铁路、公路:按照附表五报表格式填报,本报表为一次性报表,请于5月6日上午10:00前以电话、传真方式报送到市旅游发展信息中心。
以上各旅游企业和相关单位需附本单位假日接待情况简要说明。
太原市假日办旅游信息统计预报中心设在太原市旅游发展信息中心。
电话及传真:5280190、5280191
附件:附表一 黄金周旅行社报表
附表二 黄金周星级酒店(宾馆)报表
附表三 黄金周景区(点)报表
附表四 黄金周商业、餐饮企业报表
附表五 黄金周铁路、公路、民航报表
太原市其他机构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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