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援藏援疆干部月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湘组[2002]107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2-10-24 生效日期:2002-10-24
 

各市州委组织部,各市州人事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1999年10月28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提高我省援藏援疆有关待遇的通知》(湘组通[1999]34号),对我省援藏援疆干部月生活补助标准作了明确规定。现考虑到援藏援疆干部生活费用增长的实际情况,以及由不同省选派到同一地区工作的干部之间有关待遇的基本平衡,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将我省援藏援疆干部月生活补助标准均提高200元,即援藏干部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援疆干部每人每月补助900元,从2003年1月起执行,其经费仍由各有关援藏援疆干部派出单位支付。

湖南省委组织部
2002年10月24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