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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试行)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沪财农[2002]18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2-10-25 生效日期:2002-10-25
 

闵行、嘉定、宝山、青浦、南汇、松江、奉贤、金山区、浦东新区、崇明县财政局:
  为贯彻《上海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管理要求,我们制定了《上海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200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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