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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对湖南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批复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劳社部函[2002]191号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日期:2002-12-17 生效日期:2002-12-17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你们《关于呈报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费率调整方案的报告》(湘劳社[2002]160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省提出的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费率调整意见(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批复费率表(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0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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