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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变更河北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预算科目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石国税函[2003]22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3-01-22 | 生效日期:2003-01-22 |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变更河北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预算算科目的通知(冀财预[2003]3号)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2003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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