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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密政发[2003]3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3-01-21 生效日期:2016-12-11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促进乡镇经济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财务制度规定,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规范乡镇会计基础工作
  (一)依法统一设置会计账簿。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统一设置乡镇财政预算账簿;按照行政事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各乡镇政府和所属站办建立统一的会计账簿,做到账簿设置齐全、完备,会计科目设置规范。
  (二)统一乡镇财政会计核算工作。在统一建账的基础上,对乡镇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依法登记和核算,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强化乡镇内部管理。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制度的要求,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内部牵制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会收支审批制度和稽核等内控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强化乡镇财政管理职能,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一)强化对预算资金的管理。各乡镇要加强预算收支管理,积极组织预算收入,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二)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乡镇统筹资金和小城镇建设费收支要全部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外专户集中管理,分别按规定项目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各乡镇要统一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将县财政和县直各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以及接受捐赠用于指定用途的资金,纳入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统一管理;按照专项资金的类别和用途设置会计账簿,分类核算;健全资金审批制度,完善相关手续,保证专款专用,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乡镇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一)乡镇政府机关和所属部门(不含原企业公司)实行统一核算。取消各乡镇站办财务账户,将其收支内容纳入政府机关财务统一核算,政府财务收支业务主要反映政府和所属站办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收支情况。
  (二)在财务统一核算的基础上,乡镇政府要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收支核算要真实、合法和完整;严格执行预算,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不得自定项目和标准,扩大支出范围;人员工资、补助、奖金和福利等支出要严格遵循国家规定的标准;控制公务经费支出,逐步推行定额费用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主要领导要站在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所有财务人员要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会计水平,在实际业务工作中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不做假账。
  (二)财政、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对乡镇财政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乡镇财政财务工作规范合法。

密云县人民政府
二OO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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