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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县道二级公路国债资金农村公路续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新政办[2005]120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5-08-04 生效日期:2005-08-0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县道二级公路、国债资金农村公路续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确保2004年以来省、市下达的县道二级、国债资金农村公路续建项目按时、按要求完成。

  新乡市县道二级公路国债资金农村公路续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农村公路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04年以来省、市下达的县道二级公路、国债资金农村公路续建项目10月底前全部完成,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落实责任,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当前工程进度情况
  2004年以来,省、市下达的县道二级公路、国债资金农村公路续建项目主要有:一是县道二级公路续建项目3个,计84.8公里;二是国债资金续建项目18个,计377公里,计划总投资3271万元。
  截至6月28日,县道二级公路及国债资金续建项目共完成投资26172万元,占计划的80%。其中,县道二级公路辉县市的北吴线;国债资金项目延津县的司寨-大柳树、盐厂-小庄,长垣县的恼里镇-大留寺(坝)已完工。国债资金项目获嘉县的安村-王官营,十里铺-东碑,封丘县的尹岗-獐鹿市,长垣县的恼里-芦岗,四个项目也已完成投资的90%以上。
  但是,国债资金续建项目凤泉区的杨九屯-金灯寺,牧野区的大朱庄-周村-冀场,获嘉县的大马厂-徐营,原阳县的于庄-福宁集,封丘县的油坊-贯乡和县道二级公路封丘县的赵陈线,均未完成计划投资的50%。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个别项目进展较为缓慢的原因主要因为项目省补资金为补助性质,需地方配套部分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到位不足,造成工程进展较为缓慢。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确保全部项目按期完成
  今年所有县道二级公路、国债资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否则,将直接影响到明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省对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力度。
  (一)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县道二级公路、国债资金项目建设的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认真抓好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各县农村公路建设第一责任人为县长,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农村公路负全部责任。各县交通部门是直接责任单位,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各县(市)、区要充实和完善公路建设指挥部或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乡(镇)要相应成立领导组织,明确党政副职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实施,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工程例会,经常到施工现场督察、检查、协调工作,为施工单位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按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三)强化质量监督,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
  严格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和监督。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规范、规定,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确保达到80%,严格建设标准,每个项目要明确质量管理负责人,出现质量问题,坚持依纪依法追究。
  (四)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配套资金的足额到位
  各县(市)、区每年财政支出中要有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部分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要积极探索和拓宽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融资渠道,确保配套资金的足额到位。要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合理使用建设资金,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挤占。交通公路部门要配同发改委、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加强对资金到位、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警钟常鸣,安全第一
  安全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的大事,要严格施工程序,健全安全措施,确保年度施工安全。

  四、阶段任务
  (一)8月底前各项目需完成计划投资的70%
  (二)9月底前各项目需完成计划投资的85%
  (三)10月底前各项目需完成计划投资的100%
  (四)11月初市发改委、交通局、监察局共同组织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五、责任追究
  市发改委、市交通局、监察局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质量、安全等工作进行检查,凡对建设项目重视不够、管理不力、截留、挪用资金、工程质量不达标、进展缓慢、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新乡市政府
二○○五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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