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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印刷技工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浙价费[2003]95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3-03-05 生效日期:2003-03-15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
  你局《关于申报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费收费项目及鉴定、培训收费标准的函》(浙新出函[2003]7号)悉。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设立职业技能鉴定费收费项目的通知》(浙财综字[2002]158号)精神,经研究,核定我省印刷技工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如下:
  一、理论考试费每人45元(含技术等级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
收费项目编码:19906001
  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费:初级工每人200元,中级工每人250元,高级工每人280元。
  收费项目编码:19906002
  以上收费标准自2003年3月15日起执行。收费前按规定到省物价局申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浙江省其他机构
2003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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