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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7年丹江干流防洪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陕发改投资[2007]1511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10-29 生效日期:2016-12-11
 

商洛市发展改革委、水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2007年第一批江河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1329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07年商洛市丹江干流防洪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 50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请接通知后,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2007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附后)和我委审批的初步设计抓紧组织实施。请你们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附件:1、2007年商洛市丹江干流防洪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表(略)
        2、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2007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7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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