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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转发中注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 文 号:赣会协[2008]27号 | 发文机关: | |
| 发文日期:2008-03-04 | 生效日期:2008-03-04 |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注协会协[2008]11号文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强调以下事项: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高度重视信息采集工作,按照中注协的要求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信息采集和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中缺少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信息数据的上报。
二、事务所指定一名信息员,将信息员名单按照要求在3月10日前报省注协注册监管部。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8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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