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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对局系统学会(含政研会)、协会、技协、工会和对外投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调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杭交发[2007]134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07-20 生效日期:2007-07-20
 

局相关处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上级交通部门有关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按照我局2007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局系统行业学会(含政研会)、协会、技协及工会的财务监管,进一步规范局系统各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决定对局系统行业学会(含政研会)、协会、技协、工会和对外投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项审计调查的范围

  本次专项财务审计调查范围包括:局本级下属的行业学会(含政研会)、协会、技协及工会2004年至2006年度财务状况;局属各事业单位下属行业学会(含政研会)、协会、技协及工会2004年至2006年度财务状况及各单位历年对外投资情况。

  二、 专项审计调查的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审计调查工作从2007年7月下旬起至9月底结束,分为单位自查和重点审计调查两个阶段。

  2007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为各单位自查阶段。

  2007年8月下旬至9月底,为局开展重点审计调查阶段。

  三、 专项审计调查的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切实组织做好本单位行业学会(含政研会)、协会、技协、工会和对外投资项目的财务自查自纠工作。

  2、各单位应上报2004年至2006行业学会(含政研会)、协会、技协、工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自查表一(详见附件一),对外投资单位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自查表二(详见附件二)。并根据审计自查情况,写出自查报告,于2007年8月6日前报送到局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3、局将根据自查情况,确定重点审计调查对象,进行重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相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 专项审计调查组成员

  邓 瑞(组长)  肖晓  邬邴炎

杭州市其他机构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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