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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成立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浙财会字[2003]23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3-04-07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成立财政部第十二届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的通知》(财会[2003]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一届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罗石林,副主任陈建中、何元福,委员侯余兴、郭昌林、周位标、戴祥波、林金松、郑肖亮、徐志康、韩江南。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何元福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领导和组织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解决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办公室开展工作。

浙江省财政厅
200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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