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审计厅2003年度全区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桂政办发[2003]61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3-03-31 | 生效日期:2003-03-31 |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审计厅《2003年度全区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2003年度全区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
2003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区贯彻落实富民兴桂新跨越战略部署的重要一年。我区审计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围绕富民兴桂新跨越战略的实施,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审计监督力度,加强审计调查和综合分析,努力提升审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加强廉政建设,以及推进依法治桂等方面的作用。
一、2003年全区审计工作的重点任务 全区审计工作继续坚持压数量,保重点,抓质量,上水平的原则,重点任务是:
(一)继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预算执行审计是国家机关审计的永恒主题。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审计署的部署,紧紧围绕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科学细化和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格财政监督,防范财政风险,按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预算执行审计要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
(二)切实搞好农业专项资金审计。“三农”问题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放松。各级审计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各项农业专项资金的审计,促进各地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合理划分各市(地)审计机关的工作范围,科学制定全区审计总体方案,重点加强对项目及资金使用的追踪监察审计,及对有关部门项目资金的跟踪落实检查。
(三)有重点地抓好财务收支审计。为了配合深化国企改革,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从源头上防止和治理腐败,要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根据审计署的部署,2003年将对电力、保险等行业和公安部门进行审计,自治区审计厅将组织对全区公路、征稽部门的审计。有任务的市(地)、县(市)审计机关必须把以上审计作为2003年工作的重点,认真部署,抓紧抓好,使审计监督及时到位。自治区审计厅将加强协调和指导,并对重点项目的审计情况进行检查。
(四)继续抓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为摸清社会保障资金收支情况,推动有关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形成正常的社会保障资金监管机制,改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2003年自治区审计厅将在总结2002年社会保障资金行业审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统一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全区失业保险资金进行审计。
二、2003年全区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
(一)财政收支审计。
1、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的必审项目,2003年拟实施以下项目:
(1)自治区审计厅计划对自治区财政厅、地税局进行审计。重点检查和揭露预算执行中有无不真实、不合法、不规范问题和税收征管中有无有税不征、高开低征、违规减免、违规退税、违规提退分成和以权谋私等问题以及机关经费开支等情况。
(2)区直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以促进依法规范管理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自治区审计厅计划组织有关业务处和派出审计处对13个区直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贯彻“收支两条线”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有无隐瞒坐支收入、挤占挪用专项经费,以及浪费、舞弊等问题。
2、财政决算审计。财政决算审计要维护政令统一,保证专项资金合理使用,促进地方政府依法规范财政行为。自治区审计厅计划对南宁地区和贵港市2002年财政决算进行审计。
3、县级财政收支状况审计调查。自治区审计厅计划对一个县进行县级财政收支状况审计调查。以研究改进地方财政分配体制为目标,摸清县级财政体制现状,重点揭露虚收财政收入、长期拖欠工资、不顾财政承受能力搞政绩或形象工程等问题,从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分析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和建议。2003年10月开始实施,11月底完成。
(二)财务收支审计。
1、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自治区审计厅计划对区直10个部门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以摸清家底为基础,规范财务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2003年5月开始实施,10月底完成。
2、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署授权审计项目)。根据审计署的部署,自治区审计厅计划组织全区审计部门对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进行行业审计。以促进企业加强管理、转换经营机制为目的,运用新的审计技术和方法,重点审计评价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重大经济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危害及资产质量状况。通过审计,提出完善电力企业改革,加强电力企业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2003年3月开始实施,10月底完成。
3、全区公路、征稽财务收支审计。自治区审计厅授权79个审计机关对61个公路局、79个征稽所(处)200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查交通规费的征收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公路养护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的情况。审计结果由自治区审计厅汇总报自治区人民政府。2003年4月开始实施,11月底完成。
4、公安部门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署授权审计项目)。根据审计署的部署,自治区审计厅计划组织全区审计机关对公安部门财务收支进行行业审计。重点审计公安部门执收执罚和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揭露乱收费、应缴未缴、坐支收费和罚没收入、隐瞒截留收入等问题。2003年3月开始实施,7月底完成。
(三)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审计署授权审计项目)。
根据审计署的统一安排,自治区审计厅计划组织全区审计机关开展社会失业保险资金审计,共审计93个项目单位。重点对政策执行情况和资金的筹集、支出、管理、增值等主要环节进行检查,以基本掌握社会失业保险资金的收支规模和管理现状,掌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减少挤占挪用资金的现象,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2003年5月开始实施,8月底完成。
(四)农业专项资金审计(审计署授权审计项目)。
1、扶贫资金审计。根据审计署的部署,自治区审计厅计划组织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共审计93个项目单位。着重审查、评价扶贫资金在分配、投入、管理和使用方面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情况,检查各项扶贫资金的落实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依法处理违纪违规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通过审计,促进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单位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03年8月底完成。
2、退耕还林还草资金审计。根据审计署的部署,自治区审计厅计划组织全区64个县(市)审计机关对计划、财政、林业、粮食等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以及其他与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相关的部门进行退耕还林还草资金行业审计。着重检查各有关单位对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政策的落实情况,揭露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资金管理与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出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建议。2003年10月完成。
(五)金融审计。
1、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审计(审计署授权审计项目)。根据审计署的部署,自治区审计厅计划组织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审计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共60个单位。重点检查盈亏真实性,揭露隐瞒、截留保费收入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检查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及保险资产质量情况,揭露违规营销、长险短做等保险行业不正当竞争等问题。2003年4月开始实施,9月底完成。
2、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03年财政重点审计项目修改意见的复函,自治区审计厅计划对玉林、贵港等市用于兑付农村合作基金会社员股金、供销社社员股金、城市信用社社员股金的中央专项借款进行审计调查。
(六)城市基础设施国债项目审计(审计署授权审计项目)。
根据审计署的部署,自治区审计厅参加审计署统一组织的环保国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依据地方政府与国家计委签订的建设责任书,重点审计是否按期建成并交付使用,是否有决策失误、管理混乱,维护不善和损失浪费等问题,检查评价项目建成投产后的效益情况,分析影响环保项目投产运营和效益不佳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审计建议。计划审计2个项目,2003年6月底完成。
(七)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政府外债管理体制等审计调查(审计署授权审计项目)。
根据审计署的部署,自治区审计厅计划组织对全区9个世界银行贷款项目,2个国际组织贷援款项目,共159个项目单位进行审计,重点揭露挤占挪用外资资金和严重损失浪费、效益低下、偿债风险大等问题,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和项目协议,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照审计署的部署,自治区审计厅计划组织市(地)审计机关对全区政府外债管理体制进行审计调查,找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自治区审计厅还计划对世界银行贷款农村改水项目的效益和还贷情况进行审计调查。2003年7月开始实施,8月底完成。
(八)经济责任审计。
2003年是我区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的第一年,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和深化。受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委托,自治区审计厅将对10位党政领导、7位企业领导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各市(地)将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委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003年12月底完成。
三、2003年全区统一组织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各级审计机关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工作中心,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审计监督重点,审深审透,提高水平,更好地为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要根据人力资源状况,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科学合理安排审计任务,确保按时完成。
(三)各级审计机关都必须明确审计目标,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审计工作质量。特别要重点保证按时优质完成授权审计任务。同时,要注意改进工作方法,将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通过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有关工作的建议,以提升审计成果质量为核心,全面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