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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征代扣税款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皖地税[2002]82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2-05-27 | 生效日期:2002-05-27 |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2001年〈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实施情况的通知》(国税函[2002]408号)转发给你们。各地要按照总局通知的要求,对本地2001年《涉外税务审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实施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查结束后,各地要将《规程》的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问题的成因以及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与《规程》实施情况检查统计表(见附件)一并于8月5日之前上报省局(涉外处)。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2002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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