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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1999年度汇总会计报表[国有非金融企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类]问题解答(一)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失效
  文    号:穗地税发[2000]102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0-03-20 生效日期:2000-03-20
 

(***此文件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无效。***)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省国资局、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1999年度汇总会计报表[国有非 金融企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类]问题解答(一)的通知》(粤国资一[1999] 75号)转发给你们,希知照。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给省局。

附件:1.广东省国资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1999年度汇总会计报表 [国有非金融企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类]问题解答(一)的通知(2000年1月 4日 粤国资一[1999]75号)(略)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0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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