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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申请防治非典专项科技经费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3-05-06 | 生效日期:2003-05-06 |
为了加强“非典”防治工作,控制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政府决定设立专项资金,集中开展非典型肺炎的检测试剂、治疗药物、疫苗和防治器械的研发和生产项目。现将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深圳市各企事业单位。
2、受理范围:开展非典型肺炎的检测试剂、治疗药物、疫苗和防治器械的研发和生产项目。
3、申报程序:按照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程序进行,具体内容请到深圳市科技信息网“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申请”栏目进行查询。(www.szsti.net/bbs/szsti/bwck/index.htm)。
对有关“非典”的申报项目,我们将按特事特办、随到随审的原则加快办理。
4、受理地点:在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一楼南大厅市科技局设有专门受理窗口。
5、咨询电话:0755-83671377 联系人:黄迅
深圳市科学技术局
二00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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