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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手册工本费等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发改价格[2003]87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文日期:2003-04-15 生效日期:2003-05-01
 

财政部:
  你部《关于申请将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等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函》(财办函[2003]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评估师考试辅导教材、参考用书及考试手册等考试用相关书籍,已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指定考生购买改为由出版社统一发行,考生自愿购买。为此,决定将考试手册工本费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考试指定辅导教材及参考用书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二、考试手册工本费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考试指定辅导教材及参考用书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后,各收费单位应及时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购领变更手续。

  三、本通知自2003年5月l日起执行。《国家计委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527号)第三条和第五条有关考试手册工本费和注册会计师考试指定辅导教材及参考用书收费的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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