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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省管企业投资统计分析制度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鲁国资规划[2005]6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5-08-06 生效日期:2005-08-06
 

各省管企业:

  为及时了解掌握省管企业投资状况和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加强对企业投资的监督管理,防范投资风险,根据《山东省省管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建立省管企业投资统计分析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资统计分析的内容重点统计分析省管企业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完成情况,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中外合资合作项目投资情况等。

  二、填报要求
  (一)年度投资计划。每年1月底前,企业报送经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为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的年度投资计划,包括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主业与非主业投资规模、主要投资项目等内容。同时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省管企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表》。
  (二)季度统计报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企业根据季度投资实际完成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省管企业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表》、《省管企业重点项目投资情况表》、《省管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情况表》和《省管企业中外合资合作项目情况表》。所列项目属新开工的,需在首次报送时一并填报《省管企业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三)年度投资分析报告。每年2月底前,企业报送上一年度投资分析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年度投资完成情况,投资收益或损失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今后的对策措施等内容。
  (四)省管企业汇总填报本部及权属企业投资情况;被实施托管或重组的省管企业投资情况由托管或重组主体企业负责统一填报。

  三、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这项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请将企业负责投资统计分析的部门和人员名单、2005年度投资计划以及今年上半年投资完成情况(附简要分析说明)按要求填好后,于8 月20日前报送省国资委规划发展处。
  企业可在省国资委网站(www.sdsgzw.gov.cn)规划发展处栏目下载统计报表,填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附件:1、省管企业投资统计报表(略)
        2、省管企业投资管理及统计机构人员名单(略)

山东省其他机构
2005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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