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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防治非典型肺炎费用支出有关问题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粤财外[2003]25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3-05-08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省属有关金融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防治非典型肺炎费用支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3]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映。
附件: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防治非典型肺炎费用支出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0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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