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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贯彻5月9日省委工作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做好今年财政工作报告的通知(一)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粤府办[2003]40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3-05-28 | 生效日期:2003-05-28 |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财政厅《关于贯彻5月9日省委工作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做好今年财政工作的报告》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突出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附件:关于贯彻5月9日省委工作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做好今年财政工作的报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3年05月28日
省委、省政府:5月9日,省委、省政府分别召开工作会议、常务会议,研究“非典”疫情防治有关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对如何做好今年财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5月11日,省财政厅党组召开会议,传达了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指示,分析了今年1-4月份的财政形势,研究做好今年财政工作的具体意见。现报告如下:今年1-4月份,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24.8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由于中央调高所得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10个百分点,自然口径增长率不可比,下同),增长15.80%;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94.51亿元,增长19.74%。其中,4月份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3.02亿元,增长14.07%。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17.32亿元,增长11.27%。从1-4月份的一般预算收入构成分析,有如下特点:一是,一季度增幅低于兄弟省市,但从我省历年经济增长与财政收入增长的相关性分析,仍处于正常水平;二是,“非典”疫情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已在4月份呈现,4月份当月营业税收入仅比去年同期增长2.87%。1-4月份营业税仅增长8.68%,增幅比去年同期下降11.99个百分点。营业税在一般预算收入中的比重约占三成,对一般预算收入影响较大;三是,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增幅虽逐月提高,但受去年底电价大幅调低等政策性因素影响,省级收入仍低于全省平均增幅;四是,由于去年收入入库不均衡等原因,佛山、东莞一般预算收入增幅不到10%,低于珠江三角洲地区平均增幅近10个百分点。根据1-4月份财政收入增长趋势分析,“非典”疫情对我省财政收入增长的影响仍将持续数月,据初步测算,以2002年我省经济与税收的弹性系数1∶0.98为依据,加上中央和我省减免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策影响,预计此疫情将使今年我省财政减收50亿元以上。面对“非典”疫情带来的困难,按照中央“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经济建设”的决策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们认为,下一步,我省财政要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千方百计完成今年的预算收入任务,加大政府投资力度;二是压缩省级支出,重点保证“非典”疫情防治资金、税费改革资金、经济建设等重点需要;三是做好减免税、费、基金的工作,落实好相关政策,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四是调整支出结构,保持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保证粤东、粤西、粤北困难地区的财政来源。省财政厅将采取或建议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上下联动,协调配合,保证今年预算任务的完成,加大政府投资力度今年我省财政减收增支因素较多,所得税分享办法改革、“免抵退”税收政策、电价下调等,加上“非典”疫情的冲击以及近期出台的减免税、费政策等因素将影响到我省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同时,农村税费改革、社保低保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支出必须有足够的财力支撑,加上防治“非典”工作的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面临减收增支的严峻形势。在这种形势下,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意义重大,这也是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的根本出路。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增收工作,确保今年预算收入任务的完成。
(一)建立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长情况的通报制度。从今年5月份开始,每个月10日左右我厅将对财政收入增长情况进行通报并作简要分析,提请市县党委、政府及主要负责同志关注本地区的财政收入增长情况,促使收入落后的地区挖掘潜力,力争超收,收入较好的地区克服麻痹思想,做到应收尽收。对增幅下降的地区,我厅将派出工作组与地方财税部门共同研究分析,找出对策,确保收入的平稳增长。
(二)加强与计划、经贸、国税、地税等部门的协调沟通。为做好这一工作,我厅已专门拟文报请省政府,建议省政府成立财税形势分析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指定一名领导牵头,在每季度终了后及时召开财政、国税、地税和计划、经贸、外经贸等部门形势分析会议,及时跟踪动态,了解财税经济等主要经济指标,研究分析财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措施。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收入增长。要坚持依法治税,保证财源,特别是要关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一般预算收入情况。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财政收入总量及增量占全省的八成以上,该地区的收入增长情况将影响到全省预算收入任务的完成,该地区有一批“三资”企业免税期到期,财政增收因素没有改变,必须及时分析该地区的税收增长情况。对其他地区也将及时针对性地予以指导,分析问题,帮助提出对策,保证财源。
(四)加快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进度。对省委、省政府已确定的基建项目及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资金,包括各项投资及贴息资金,应及时按进度做好资金拨付工作,以财政性资金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拉动需求,推动经济进一步发展,增加财源。
二、压减省级支出,保证重点支出需要“非典”疫情发生后对经济的影响,直接加大了各级财政的支出压力。据不完全统计,截止5月13日,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非典”防治经费13.22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3.87亿元,各市财政共安排9.35亿元。随着时间推移,“非典”疫情对我省财政经济的不利影响将进一步显现,各级财政的减收增支压力也将不断加大。为保证省级重点支出需要,并帮助市县财政度过难关,确保省级财政收支平衡,省级有必要调整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未雨绸缪,确保今年全省预算任务的完成。主要措施如下:
(一)加强预算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按照保重点、压一般的原则,从2003年5月1日起,除人员工资、科技、教育、重点建设安排、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的资金及其他法定支出外,省级预算内一般性支出、预算外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一律压支5%。除救灾等特殊情况外,省财政一律不再追加部门新增支出预算。财政预备费应重点用于救灾及防治“非典”开支,不再用于部门一般性支出。
(二)落实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非典”防治支出需要。财政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非典”防治经费,制定防治及经费保障工作预案。各部门开展“非典”防治、宣传、培训、消毒、设备购置等工作所需经费,要在部门经费中优先安排。各部门都要通过调整部门支出项目和经费安排顺序,集中资金予以保障。各有关单位零散购置用于“非典”疫病防治设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可按特事特办原则,先行自行采购,事后再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省财政设立的“非典”防治基金,要专款专用,重点用于救治患“非典”的困难群众,医院购置防治“非典”重症监护设备,“非典”科技攻关,以及救治“非典”病人的医务人员健康补助和有功人员的奖励等,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三)压缩日常经费开支,减轻财政增支压力。一是,严格控制会议费用。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必须召开的会议要精简高效,尽量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确需集中召开的会议要从严控制会议人数和会议天数,并严格按照会议费开支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对庆典、表彰会议一律不安排经费。二是,压缩修缮费和汽车购置费的开支。除部门预算中已安排的项目外,各单位一律停止新开修缮项目,报废更新汽车延缓至明年购置。三是,压缩因公出访计划。除国家规定必须参加的国际交流和计划内经贸交流外,暂缓一般性考察团组出访,暂不参加无实质内容的国际会议、研讨会、交流会、一般性展览、洽谈会活动,上述范围内的组团出国手续一律暂停。四是,压缩招待费、差旅费的开支,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执行。
(四)统筹兼顾,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在财政支出结构调整中,要处理好疫病防治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做好防治“非典”工作资金保障的同时,对教育、科技、农业、社保、税费改革等领域的支出也要予以重点保证。对省政府已确定的基建项目要加快工程进度和资金拨付。对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失业救济及困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等关系社会稳定的支出应重点保障,保持社会稳定。
三、切实落实减免税、费、基金的措施,帮助企业度过难关税、费、基金的减免,从短期内看会影响财政收入的增长,据省地税局估算,出台调高营业税起征点等九大优惠政策将使我省本年度地方税收收入减少9亿元左右,据我们拟定的减免基金方案估算,减免基金约减少我省财政收入17亿元;但从长期看,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关系到经济的后续健康发展,对增收是有利的,财政部门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具体措施如下:(一)对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按照《财政部关于对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规定,根据我省当前防“非典”工作情况,我厅研究拟定了我省的减免方案并报省政府,决定对中央列出减免的15项政府性基金中,属于地方的12项收入在相应时期内实行减免,自2003年5月1日起至2003年9月30日止,除旅行社包车缴交的公路客运附加费全额免征外,其余属于地方的收入一律减按50%征收。(二)研究制定具体的减免操作办法。由于这次减免的基金涉及面广,征收办法不一,我厅正抓紧与省各主管部门和征收单位协调沟通,拟定具体的减免操作办法,保证在5月中旬前将基金减免政策落实到相关企业。(三)认真落实税费减免工作。中央和我省为保证“非典”疫情期间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扶持当前受“非典”影响的行业,努力把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我厅将配合地税、物价等部门,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减免税费措施到相关企业,并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减免税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不按规定落实的,予以严肃处理。
四、保持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非典”疫情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并非只是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会遇到困难,“非典”疫情对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冲击更大,由此引起的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为了增强欠发达地区的承受能力和消化能力,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地方财源,促进地区的协调发展。
(一)保持转移支付力度,保证地方财源。今年以来,省级财政收入虽逐月有所回升,但受去年政策性调整的影响增幅仍然偏低,预计到第四季度前,增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状况难以完全改变,省级财政面临很大的困难。但从全省的发展情况和目前形势来看,困难地区面临的困难更大。因此,近期必须采取压省级、保地方的财力分配原则,在加大节支工作的同时,原则上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仍按原定办法不变,以保证地方财源。
(二)减轻地方债务负担。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适当减轻山区市县“中央专项再贷款”和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负担的决定,对《中央专项再贷款减负具体方案》进行修订,体现对困难地区特别是山区的政策倾斜。根据《广东省解决教育负债方案》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审计厅和省监察厅共同研究制定了《广东省解决农村义务教育负债实施办法》。两个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省财政厅将马上组织实施,力求尽快增加地方财政可用财力。
(三)加强对地方财政工作的指导。一是要督促各地认真分析“非典”疫情给本地区带来的影响,加强对经济财政的预期分析和跟踪监测,及时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及时处理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努力保持财政收入的平稳增长,实现全年预算任务;二是要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履行对地方税收政策执行的监督职责,督促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不得擅自减免缓税,更不得以各种方式变通税法和税收政策,要保持财税政策的统一性,防止地方采取变通办法形成政府债务;三是要加大省级财政通过各种渠道下拨的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逐步建立财政资金使用效绩评价和跟踪检查的制度。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示。
附件:1.2003年1-4月份广东省一般预算收支情况分析(略)
2.关于一般预算收入统计口径的说明及1-4月自然口径和可比口径增幅对照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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