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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大财会[2003]165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3-05-16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通知)(财会[2003]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通知.doc
大连市财政局
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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