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梧州市物价局关于原苍梧县旺甫、夏郢、倒水三镇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梧价费字[2003]74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3-06-13 | 生效日期:2003-06-13 |
旺甫镇、夏郢镇、倒水镇各有关单位:
因我市行政区域的调整,原苍梧县的旺甫、夏郢和倒水三镇分别划入我市的万秀、蝶山和长洲三城区,行政区域调整后,三镇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须与梧州市逐步衔接和理顺,为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各项工作的连续性,经研究决定:在市人民政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未作出明确规定之前,三镇各单位,各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暂按原规定的收费办法,项目和标准执行,待市人民政府有新规定再重新核定。
梧州市其他机构
二00三年六月十三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