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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省自然科学基金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3-07-02 生效日期:2003-07-02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情况,加强跟踪管理与服务,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下称基金办)决定对1995-2002年承担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情况进行调查,第一步以表格形式开展调查工作;第二步根据填表返馈情况,基金办将有针对性地对一些单位承担项目情况进行检查,并将调查了解情况汇总后上网公布。现将调查表及你单位(1995-2002年)承担基金项目清单(见附表)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担者按照下列要求翔实填报。

  一、对省自然科学基金启动的项目,无论是否结题均应填写获得与该项目相关的成果、专利、奖励、省部各类科技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情况及对该项目的发展和今后打算。

  二、按计划应该结题而没有结题的项目,请说明理由,并说明计划结题时间。

  三、对因特殊原因,项目承担者不能填写此表的,请本单位落实有关人员协助填写。

  四、请各单位上报本单位承担和完成基金项目的总结(包括承担基金总体情况,完成后获得的论文、著作、奖励、配套资金、滚动到其它计划和应用情况),并负责将调查表按照结题项目和未结题项目分别进行整理汇总,并填报表3,于8月30日前报送基金办。

  五、对未能填报或填报不全的承担单位,基金办将根据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在今后两年内考虑不予立项支持。

  六、从即日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启用新的验收申请表(见附表2)  联系电话:82632603
  联系地址:哈市中山路202号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处(省基金办)
  联系人:韩金华
  电子信箱:skwjjc@ems.dragon.net.cn

附:
  1、《1995-2002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调查表》(略)
  2、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验收申请表(略)
  3、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年度报告(略)

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三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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