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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管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粤财综[2003]104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3-06-30 | 生效日期:2003-06-30 |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管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财综[2003]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管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略)
广东省财政厅
2003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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