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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资产评估准则研讨班的通知 |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 文 号:会协[2003]126号 | 发文机关:财政部 | |
| 发文日期:2003-07-25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资产评估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2003年度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培训计划,我会将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资产评估准则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问题
2.资产评估程序准则相关问题
3.资产评估准则相关问题
4.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相关问题
5.评估报告和工作底稿准则相关问题
研讨班将邀请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作专题报告。
二、参加人员
资产评估机构项目经理以上人员。每个地方协会选派4名学员参加。
三、研讨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3年8月20日至8月22日。8月19日报到,8月23日返程。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经济开发区)。
四、报名事项
请你会于8月15日前将报名表直接传真至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联系人:李晓晖,传真:(010)64566004;电话:(010)64565494;电子邮件:lixh@mail.nai.edu.cn。
中注协联系人:李秀春,电话:(010)68721166-1107。
五、接站安排
报到日在以下两处设有接站:
1.首都机场13号门出口处。接站时间为8月19日10:00至22:00。乘飞机的学员请务必提前将航班号、抵达时间传真给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以便安排接站。
2.东直门地铁站东南出口处。接站时间为8月19日8:00至20:00,乘火车至北京站下车的学员可乘地铁至东直门;从北京西站下车的学员可乘823路公共汽车至东直门。
如自行前往,乘车上机场高速,从杨林大道出口处出,沿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指示牌前行;或从东直门乘359路公共汽车,到首都机场站下车,乘出租汽车前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六、费用
学员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200元,报到时交付。免收培训费。请学员自订往返票。
附件:资产评估准则研讨班报名表(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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