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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03年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有关会议议题安排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宁政办发[2003]83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3-07-10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有关部门:
现将《市政府2003年下半年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有关会议议题的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时间安排,抓紧研究落实,及早做好与本部门有关议题的准备工作,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的要求,将有关议题的汇报材料报分管市长审定后,分别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协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市长秘书处、督查处及各有关处负责领导参加会议和会议材料的落实以及会议联络等工作。
附件:市政府2003年下半年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有关会议议题的工作安排(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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