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辽价函[2003]72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3-07-23 生效日期:2003-09-01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收取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培训费的函》(辽建[2002]200号)收悉。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培训费的复函》(辽财综函[2003147]号)以及《辽宁省培训办班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培训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培训班培训内容共7科296学时,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600元。各科培训如不能达到规定学时,按每减少1学时减收2元的原则相应降低收费标准。
  2、培训教材按出版社标定价格收取。

  二、本收费标准从2003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05年12月31日。培训期间,除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增加收费项目。

  三、培训工作开始之前,应分别到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办理《收费许可证》和《非税收入征收委托证》,亮证收费,接受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辽宁省其他机构
2003年07月23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