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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调整2007年担架式高效植保机械省级财政补贴计划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苏农机计[2007]41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08-27 生效日期:2007-08-27
 

各市、县农机局:

  2007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是按县(市、区)下达计划数管理的办法。从实际执行过程反馈的信息看,年初下达的担架式高效植保机械省级财政补贴计划基本可以满足各地需求,但由于我省此种机具是第一年实施财政补贴,各地年初预测申报的计划与实际执行产生差异,有的地区需要增加补贴数量,有的地区补贴计划仍有结余。

  当前正值各地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的关键时期,为不误农时,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资金效用,缓解部分地区补贴购置的担架式高效植保机械计划不足的矛盾,本着执行2007年省级财政预算补贴资金计划不突破的原则,经研究,对全省2007年度补贴购置担架式植保机械的计划进行必要调整,原则上按各地近期上报的《江苏省2007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完成情况及计划调整表》中的数据确定。各地需调整增加的担架式植保机械补贴计划凭证统一到省农机局领取,补贴资金实行省级财政报帐制。具体调整执行结果,届时请按照我局印发《关于做好上半年农机补贴完成情况和下半年农机补贴需求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函》的要求,与当地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给省财政厅和省农机局。

  请各地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管理,圆满完成今年我省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江苏省其他机构
2007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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