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关于征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公告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3-07-15 生效日期:2003-07-15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现予以颁布并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评审专家的专业范围
  依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财库[2000]10号),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从以下相关专业范围中分类选定:
  (一)货物类: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网络系统集成、网络安全、汽车、制冷、电梯、锅炉、办公设备、木质家具、钢质家具、通讯、精密仪器、音像设备、印刷机械、炊事机械、医疗器械等;
  (二)工程类:变配电、综合布线、装饰装修、保安监控、中央空调、电信工程、消防工程、市政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等;
  (三)服务类:印刷、保险、租赁、汽车修理、饭店管理、物业管理等;
  (四)其他:经济管理、法律、金融、资产评估、审计等。

  二、申报办法
  凡符合《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在职和离退休专家,均可经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推荐,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申报。申报专家须认真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申报表》,该表格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www.ggj.gov.cn)上下载,也可以直接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领取。

  三、申报时间及报送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3年8月30日止,申报专家须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申报表》及其电子文本报送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国谊宾馆写字楼5层,邮政编码:100044)。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徐永胜 王志解
  联系电话: 68368300 68365254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OO三年七月十五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