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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调整广州市金沙洲大桥收费站第五类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穗价[2005]147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5-08-08 生效日期:2005-08-08
 

市市政园林局:

  现将省物价局、交通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广州市金沙洲大桥收费站第五类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粤费[200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物价局、交通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广州市金沙洲大桥收费站第五类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附件
  关于调整广州市金沙洲大桥收费站第五类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粤费[2005]8号
  广州市物价局、交委、财政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粤办函[2005]323号),广州市金沙洲大桥收费站第五类车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为42元/车次。请通知收费单位做好收费许可证、收费站公示牌内容的变更工作。

广州市物价局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二○○五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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