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勉仁职业中学校学费标准上浮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渝价[2003]445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3-08-21 生效日期:2003-08-21
 

重庆市勉仁职业中学校: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毕业考试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价 [1998]208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按渝价 [1998]208号文件规定标准上浮10%。
  本通知从2003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学校应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重庆市其他机构
2003年08月21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