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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西安黄河小学西光小学日托服务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市价费发[2003]238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3-08-13 | 生效日期:2003-08-13 |
新城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西安黄河、西光小学日托服务班收费的请示》新价字[2003]1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西安黄河、西光小学应部分学生家长要求,自筹资金建成一栋学生食、宿楼,配备了必备的设施,基本具备开办日托班条件,经研究同意西安黄河、西光小学对自愿参加日托服务班的学生收取日托服务管理费。
二、日托服务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160元。伙食费遵循“月收月结,多退少补,不得盈利,按月公布”的原则,按成本收取。除上述两项收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请西安黄河、西光小学收文后到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
此复。
西安市其他机构
2003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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