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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直卫生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并卫办发[2007]20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03-20 | 生效日期:2007-03-20 |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市财政局的部署,从2007年上半年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根据太原市财政局印发的《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卫生系统的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一、清查目标:摸清家底、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二、清查原则:采取“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由各单位在局统一领导下组织本单位范围内的资产清查,市局统一汇总上报。
三、清查的组织:市卫生局设立清查领导组,负责本次资产清查的各项管理及协调工作,由李文学担任组长,由李命全、王守清、温跃春、安鲜萍、马秉全、刘振保、张丽萍、袁琳任副组长。清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财务处。
各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基建、设备器械、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四、清查步骤:首先由单位自查,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益事项的分类整理、合法证据的收集、经济鉴证、清查结果的专项审计、编制报表、工作报告等。然后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允许在以前的工作基础上,按照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报市卫生局计财处(纸制材料及软盘)。
各单位于2007年4月20日前上报清查报告(包括数据软盘)、统计报表,卫生局汇总报财政局。
五、清查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益认定、资产核实、完善制度等。
1、确定基准日: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各单位应对该基准日的总账、各类明细帐进行认真的核对,保证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
2、账务清理:主要是对各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投资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3、财产清查:主要是对各项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进行全面的实物清理、核对和查实。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要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特别是对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要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六、清查方法:财产清查过程中要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资产收益以及财权债务的清查。
1、货币、有价证券等清查,采取实物盘点或与开户银行对帐的方式进行。如实物与账面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属于技术性差错应予以帐务调整,其他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上报。
2、对外投资清查,根据投资的合同、协议、章程,有权力部门的批准文件,确认目前拥有的实际股权、原始投入、股权比例、分红等项内容以及被投资单位目前的实际状况等情况。
3、债权债务清查,应当查明发生的时间、业务具体内容、各债权债务人目前状况。对长短期借款,根据贷款协议等资料查明贷款性质、期限、用途、金额以及能否归还等。
4、各项实物资产清查,包括固定资产、存货等采取实地盘点的方式进行;既要盘点数量,也要对其使用价值进行落实;既要对帐内资产进行清点、也要对帐外财产进行登记;既要对使用中的进行清点、也要对出租出借的资产进行清点,查明盘盈、盘亏具体情况和原因。
5、在建工程清查:在建工程不列入本次清查的范围,但对于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房屋构筑物,应按照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填报有关信息。
6、无形资产清查:包括各项专利权、商标权、特许权、版权、商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使用权等。对无形资产的清查进行全面盘点,确定其真实价值及完整内容,核实权属证明材料,检查实际摊销情况。
通过对上述资产清查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单位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漏洞、缺陷等,发现具体原因、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七、清查报告:包括工作报告(本单位资产清查的基准日、范围、内容、结果,以及基准日资产及财务状况)、数据报表和软盘资料、证明材料(需申报处理的资产损益和资金挂账等相关材料及有关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其他需提供的备查材料等。
八、数据的录入、生成:按照财政部门提供的资产清查报表管理系统软件进行操作。此项工作是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此项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因此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指定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专人进行此项工作。资产清查与数据录入工作应同时进行。
各单位对在资产清查中形成的资料,要分类整理形成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进行管理,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技术支持: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资产清查质量、工作信息系统顺利的建立和数据及时、准确的录入和生成是本次清查工作能否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的关键。市卫生局按照财政相关文件要求及本系统的实际情况,采取统一委托有资质社会中介机构作为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对清查过程进行咨询、对清查结果进行审计。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明确分管领导,组织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资产清查小组,由财务部门进行牵头,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做好动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单位在资产清查工作,市卫生局采用普查或抽查的方式进行督导,对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请示。
各单位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随时上报解决,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法规汇编(软盘)(略)
2、行政事业财产清查软件使用辅导(软盘)(略)
3、行政事业资产清查报表管理系统(软盘)(略)
太原市其他机构
2007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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