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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纺织行业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支持纺织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沪财企[2007]12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03-27 | 生效日期:2007-03-27 |
各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各区县外经委、各大集团及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鼓励本市纺织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大力拓展海外市场,缓解贸易摩擦,建立有效的海外市场拓展机制,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关于促进我国纺织行业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支持纺织企业“走出去”相关政策的通知》(财企[2006]227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支持纺织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的通知》(商财字[2006]131号)精神,我们制定了《上海市促进纺织行业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支持纺织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促进纺织行业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支持纺织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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