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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琼地税函[2006]26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6-01-25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200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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