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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公布2003年记账式(七期)国债招标利率上限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 |
发文日期:2003-08-15 | 生效日期:2003-08-15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2003年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证券交易所市场2003年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2003年记账式(七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3]1017号),经研究决定,2003年记账式(七期)国债招标利率上限为3.00%。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00三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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