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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5年流通业结构调整专项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陕发改投资[2005]1103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5-11-14 | 生效日期:2016-12-11 |
西安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5年流通业结构调整专项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5]1947号)转发给你委。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04年流通业结构调整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项目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经贸[2004]928号)要求,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等建设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尽快发挥投资效益。我委将会同省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企业使用国债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的监督和管理。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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