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印发《2006年财政支农(农机)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5-11-01 | 生效日期:2005-11-01 |
各市农机局(中心):
为按照省财政厅2006年预算编制的要求。明年的农机专项资金项目仍按《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进行项目材料的申报,具体格式同上年。也可以从山西农机信息网下载文本格式和项目申报指南(网址http://www.sxnj.org.cn)。
现根据省农机局申报的2006年财政计划重点,按照《农机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和《山西省农机项目专家评审办法》的规定,现将《2006年财政支农(农机)资金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尽快组织所辖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按照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具体要求是:
1.申报单位:各市(地)、县(市、区)农机局(中心)。
2.材料要求:上报材料要严格按《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格式附后)的填写规范认真填写,用A4幅面纸打印并附软盘。每个单位上报项目严格按申报条件,要选自身有基础,有优势的项目上报。项目区实施地点要用1:200000比例的县域地图标出,每个单位的申报项目控制在5个以内。各市农机管理部门必须对所辖区域内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建立项目库,并以正式文件上报,附全市所报项目的文本材料和全市项目库软盘(项目库电子版也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地址:sxtyrwm@sina100.com)。
3.时间要求:各市、地农机局(中心)接文后,立即组织各县(市、区)农机部门撰写项目报告,续建项目也必须上报项目报告。务于2005年12月31日前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对县(市)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汇总后以地市统一行文上报省农机局计财处,各县市项目报告作为附件一并上报。所有材料一式二份,计财处一份,有关业务处一份。
4.项目确定程序:按照省农机局制定的《山西省农机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农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山西省农机项目专家评审试行办法》规定的程序,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确定项目,重点投资项目要经专家评审。今年不能纳入投资的项目,将选入省农机局项目库。合理排序,滚动安排实施。
附件1.2006年省级财政支农(农机)资金项目指南
2.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
2006年省级财政支农(农机)资金项目指南
一、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项目编号SC-2006-01) 1、项目建设目标
利用今后5-10年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建设一批设备先进、人员精干、机制灵活、功能完善、打破行政区划、各具特色的县乡农机综合服务站,培育一批经营灵活、服务周到、跨地区跨行业的农机中介服务组织,扶持一批农机田间作业、农机维修、农机销售、农副产品加工等服务大户,辐射带动一批农机户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2、实施内容
拟在全省新建30个农机综合服务组织。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服务设施建设、设备购置补贴等。
3、申报条件:
全省范围。以粮食主产区、大运经济带、城郊经济发达的地区为主。要求申报部门领导重视,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相当的基层服务组织,有一定的服务市场,有一定的农机装备水平。
4、有关要求
全省建立30个农机服务组织,每个项目单位省财政补助不小于10万元,要求项目实施单位配套不少于20万元。
二、大中型农机购置补贴项目(项目编号SC-2006-02) 1、项目建设目标
今年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目前,我省农业生产对大中型拖拉机和一些先进农业机械需求较大。但农民实际购买能力有限,因此,设立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大中型拖拉机和生产急需的先进农业机械给予补贴,以吸纳社会资金购买农机具,逐步提高农业机械的装备水平,充分发挥农业机械的作用,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2006年计划通过对40-50多个粮食主产县的农机补贴,补贴各类机具2000台件以上。农机补贴对象主要是纳入实施范围的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含大户)、经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等。
2、实施内容
根据我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及农业生产对农业机械的需求,2006年主要补贴下列机械:
(1)主机(25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及自走式作业机械;
(2)田间作业机械,主要包括:耕整机械、播种机械、植保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
(3)粮食及农副产品的产后处理机械;
(4)牧草种植、收获、加工处理机械;
(5)秸秆、饲草加工处理及养殖机械;
(6)特色农业和优势农产品所需的新机具等。
根据农业部和财政部的文件规定,农机购置补贴的补贴率不部超过30%。 在每个年度内.每户农民或服务组织享受补贴额度最多不超过3万元。
3、申报条件
2006年项目实施的区域是我省的粮食主产县,以晋南盆地、晋中盆地、上党盆地、太原盆地和忻定盆地为项目实施的重点地区,要求申报部门按照农业生产需要和农民的购买力和配套能力做出规划,省局将根据财力,依轻重缓急逐步安排 。
4、有关要求
申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县,申报资金额50-70万元,每个市可申报1-2个县;申报省级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县,申报资金额10-30万元,每个市可申报2-5个县(不可同时申报国家和省的项目)。要求通过增加机械作业面积来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对我省的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以及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优势农产品机械化生产加工示范基地项目(项目编号SC-2006-03) 1、项目建设目标
按照各地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紧紧围绕优质小杂粮、干鲜果、蔬菜和草食畜四大主导产业和林果苗木、制种、中药材、特种养殖四大增收亮点产业。重点解决关键环节的机械化问题。在全省建立15个示范基地。
2、实施内容
一是划定实施区域、确定示范内容和目标、科学合理配置所需要的新型农机具。二是引进关键技术和相关设备。三是形成一定规模,实现产业化经营,进行示范引导。
3、申报条件
涉及大运经济带8个市25个县、市、区。要求申报部门领导重视,能完成项目内容,有一定的服务市场和农机装备水平。
4、有关要求
重点抓好15个“优势”产业示范点,要求有一定的基础,实行产业化经营。每个项目单位省财政补助不小于10万元,要求部门配套不少于20万元。
四、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机械化项目(项目编号SC-2006-04) 1、项目建设目标
进一步加快项目区饲草地建设和草产品的加工,大力发展畜牧机械装备数量和提高机械化水平,促进农民退耕还草养畜,运用农业机械进行饲草地建设、种植、收获、加工等。
2、实施内容
①集中资金解决收获问题,有重点地增加割草机、揉搓机、打粉机等有利于项目区建设的畜牧业机械。
②加快机械化饲草地建设,主要指对优质草地、盐碱地及其它草地的治理开发、现有耕地的退耕种草等进行机械化作业。即使用机械进行大平大整、挖沟排碱、培肥地力、机械化耕作、机械化种草、机械化收获牧草等作业。
3、申报条件
雁门关机械化生态畜牧经济区涉及大同、朔州、忻州、吕梁、太原的30县(区),即:大同南郊区、新荣区、左云县、大同县、浑源县、灵丘县、广灵县、阳高县、天镇县、怀仁县、右玉县、山阴县、应县、平鲁区、朔城区、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静乐县、宁武县、代县、繁峙县、五台、兴县、岚县、方山县、娄烦县。
种草面积较大,相对集中连片,便于机械化作业。当地政府重视,地方财政状况良好,对发展畜牧业有积极性,农民群众有购买机具的能力和积极性,有一定的机械化作业基础。农机部门市场观念强,有组织协调力。
4、有关要求
拟定建设10到15个示范县,要求每个县申报资金额不小于10万元,自筹资金不少于20万元。
五、农机生产作业用油补贴试点(项目编号SC-2006-05) 1、项目建设目标
为了探索农机作业用油补贴的机制,2006年继续进行农机生产用油补贴试点项目。
2、实施内容
农田作业用油补贴,就是指对开展农田作业的农业机械用柴油实行一定的作业补贴,以实现种粮农民的利益和农机作业户的利益不受损失,稳定和规范农机田间作业价格,进一步保护种粮农民开展农田机械化作业的积极性,达到稳定和促进粮食生产的目的。2006年主要在我省确定的粮食主产县范围内对机耕、机播、机收、秸秆还田等作业环节中影响粮食生产的关键环节实行补贴。
3、申报条件
申报县必须是粮食种植面积大,机械化作业水平高,农业机械装备数量多,农机田间作业管理组织工作搞得好。充分发挥燃油补贴的调节作用。
4、有关要求
计划安排5-10个试点县,每个县申报补贴金额控制在30到50万元之间。
六、保护性耕作机械化生产示范项目(项目编号KJ-2006-01) 1、项目建设目标
2006年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项目继续以提高粮食产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以扩大保护性耕作示范面积和加强农民技术培训为主要任务,按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突出重点、全面发展的原则,对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效果好的县将增加项目投资,对保护性耕作项目执行较差的县将减少项目投资,并在全省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县,布点进行试验示范,为今后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的大面积推广应用奠定基础。
2、实施内容
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建立高标准保护性耕作示范区和辐射推广区,逐步扩大示范推广面积;对项目区农机手和农户进行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引导农民逐步自觉地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在充分利用现有机具的同时,配套新增保护性耕作专用机具,并组织机手和农户进行统一作业;建立保护性耕作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
3、申报条件
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项目申报面向全省各县。重点以一年一作小麦、一年一作玉米、小麦玉米一年两作和小麦豆类玉米两年三作等粮食主产区为主。申报保护性耕作项目的县应具备以下条件:当地政府领导重视,对推广保护性耕作积极性高;自然条件较好,耕地相对集中连片;具有一定机械化旱作农业基础,现有动力机械能够基本满足保护性耕作作业需要。已经开展了保护性耕作试验示范工作的县,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县将优先选择。
4、有关要求
拟订继续安排10个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重点项目县,新增加5个重点项目县,安排50个保护性耕作项目示范县。各市(地)对新申报的项目要进行排序推荐,省局将根据申报材料和实际情况择优选定。正在执行项目只上报本年度实施方案,续建或新建项目要按省局科技外经处下发的可研报告格式填报。
2006年保护性耕作重点项目县,省财政资金投入15-25万元,项目执行期3年;项目示范县,省财政资金投入10-15万元,项目执行期1-2年。省级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关键机具补贴,作业补助和技术培训。同时要求市、县财政1:1配套,农民自筹资金额度不低于省级投资的3倍。
七、果品机械化生产加工项目(项目编号KJ-2006-02) 1、项目建设目标。
围绕全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结合农机化发展的实际,主要在干鲜果品生产加工示范的生产规模、作业环节、优良品种选择、采后处理与加工等方面进行机械化技术的试验示范,以达到减轻劳动强度、提高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果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增加经济效益和果农收入的目的。
2、实施内容
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果品生产或加工机械化示范点,示范推广先进、安全、低污染的植保机械;试验示范机械化中耕、施肥、除草技术;试验示范果品采后处理及贮藏保鲜等初加工技术,主要是苹果的小型分级、保鲜库,红枣的烘干、分级、去核等设备和技术;试验探索机械化果品加工技术。
在机具的开发研制方面,近期重点是支持有关科研及生产单位开发果树中耕施肥机、修剪枝器具、移动式果品采摘架(器)、葡萄越冬掩埋机等实用的机械设备和技术,并进行初步的性能试验和适应性试验。
3、申报条件
在区域布局上,主要在运城、临汾及晋中重点发展红富士及元帅系苹果;吕梁沿黄河发展红枣产业带;太行山、吕梁山重点发展核桃产业带;太原等主要发展葡萄;大同朔州宜发展仁用杏。
4、有关要求
初步拟定安排10个左右示范县,每个示范县省财政资金投入不小于10万元,要求地方和农户配套资金不低于省财政资金投入的3倍。
八、农业与农村现代化示范县农机化项目(项目编号TG-2006-01) 1、项目建设目标
该项目按照《山西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试点方案》、《山西省特色农业结构调整方案》以及各试点县优势农产品的发展规划要求,以实现我省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现有农机化水平为基础,以促进当地优势农业产品的规模化发展为目标,探索在新的形势下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2、实施内容
紧紧围绕我省制定的“四大主导产业”和“十大优势农业产品布局规划”,结合当地优势农产品的发展规划,依托一个产业,坚持“缺什么补什么,需什么购什么”的原则,发展相应的农业机械,在项目区内拟定的产业中,加大机械投入,增加机械总量,提高机械化程度,努力实现《山西省农业与农村现代化建设试点方案》中农机化的指标。
3、申报条件
省政府确定的十个农业与农村现代化试点县,即:河津市、泽州县、长治郊区、侯马市、尧都区、太谷县、榆次区、阳泉郊区、清徐县、怀仁县。要求当地政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农业与农村现代建设规划》和相应的《农机化发展规划》,根据全省优势农产品发展布局,制定出当地优势农产品发展规划。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4、有关要求
每个试点县申报的财政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具补贴,要求每个项目实施县财政配套和农民自筹资金不低于20万元。
九、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技术推广项目(项目编号TG-2006-02) 1、项目建设目标
实施此项目就是要利用先进的农机化技术及设备,解决秸秆利用中的收、贮及加工等环节中面临的问题,普及秸秆机械化利用技术,扩大其应用面,尽快提高我省的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为畜牧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提高广大农民的收入。2006年新增各类秸秆加工及收获机具2000台,新增加工能力25万吨以上。
2、实施内容
结合我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际,紧紧围绕畜牧业发展战略,加大对先进的秸秆加工及收获技术的示范推广力度,并进行机具的选型配套,逐步实现秸秆揉搓、粉碎、压捆、压块、制粉等的机械化作业,大大提高秸秆机械化青贮、微贮,氨化的水平,确保加工质量的提高,实现秸秆的增值。2006年以玉米秸秆的综合利用为主,有条件的地方进行其它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试验工作,示范县要建高标准的项目示范区(点),进行机具的配套作业,优化作业工艺,为全面提高我省秸秆的综合利用水平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省级经费主要用于机具的购置补贴,补贴标准为30%左右。
3、申报条件
重点在我省玉米产区实施,要求玉米种植面积在10万亩以上,而且畜牧业发展快,对玉米秸秆需求迫切,群众在玉米秸秆的利用上有一定的基础,有必要的基础设施,政府对畜牧业发展重视。
4、有关要求
全省建5-8个示范县(区),每个项目县申请省级投资不小于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具的补贴及示范培训,要求市县按1:1配套资金,主要购机经费由应用单位、服务组织或者农民自筹资金。
十、薯类机械化生产技术推广项目(项目编号TG-2006-03) 1、项目建设目标
实施薯类生产机械化生产示范项目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变落后的薯类生产方式,提高薯类作物的产量产值。全省2006年实现薯类机械化生产作业面积30万亩,新增薯类播种、收获机具150台。
2、实施内容
运用薯类播种、收获机械实现马铃薯生产机械化和红薯收获机械化,扩大示范面积,带动薯类主产区机械化程度的大幅提高。2006年以机收、机播为重点,同时加大产后加工的试验示范力度,增加薯类产品的产值,引导农民走高效农业之路。项目县要建成4000亩以上的中心示范区,要求播种、收获、加工、贮运等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并带动辐射周边2万亩面积逐步实现机械化。省级资金补贴标准为机具款的20-30%。
3、申报条件
重点在忻州市、吕梁地区、朔州市、大同市、长治市等马铃薯主要产区和晋南红薯产区实施,要求项目县薯类种植面积在5万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便于机械化作业。当地政府重视,地方财政状况良好,对发展薯类机械化生产有积极性,农民群众有购买机具的能力和愿望,有一定的机械化作业基础。
4、有关要求
全省拟建立5个左右项目示范县,每个项目县申请省级投资不小于10万元,省级投资主要用于购机补贴和技术宣传培训,要求市县财政按1:1配套资金,购机主要经费由应用单位,服务组织或农民自筹。
十一、玉米机械化收获技术推广项目(项目编号TG-2006-04) 1、项目建设目标
实施本项目的目标就是根据我省玉米生产的实际,应用农机化技术解决玉米机械化收获的难题。2006年引进50台机具,以示范区(县)的建设为主,示范面积10万亩以上。
2、实施内容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引进适合我省玉米生产实际的大、中、小型玉米收获机。实现玉米摘穗、果穗收集、秸秆粉碎直接还田的一次性联合作业。每个示范县均要建1000亩以上规模的技术示范区,重点进行机具的考核改进,并完善技术操作规范,示范带动广大农户采用玉米机械化收获技术。省级补贴20-30%的购机资金。
3、申报条件
重点在一年一作的中北部及一年两作的晋南等玉米主产区实施。要求玉米种植面积较大,玉米机播水平高,种植区域相对集中,对玉米机械化收获技术有迫切的要求。当地政府重视,地方财政状况良好,对发展玉米机械化生产有较高的积极性,当地农机发展基础较好,群众有采用技术的积极性,机手有购买的能力。农机部门市场观念和服务能力较强。
4、有关要求
全省建3个左右示范县(区),每个项目县申请省级资金不小于1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示范机具补助及示范宣传,要求市财政1:1配套,应用单位和服务组织及农民自筹不低于购机款的60%。
十二、牧草生产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项目编号TG-2006-05) 1、项目建设目标
2006年全省实施面积300万亩,新增机具3000台,选择8-10个县(市)重点推广,并建立牧草机械化种植、收获及粗加工技术的示范典型。
2、实施内容
关键技术内容是示范推广牧草的机械化种植、收获及加工。财政支农资金集中用于购置牧草播种机、收获机、打捆机和加工等机械的补贴。
3、申报条件
本项目重点在牧草种植面积较大、养殖业相对集中的市、县实施。有一定的牧草机械化种植、收获、加工基础或牧草生产发展潜力较大,地方政府重视,种、养户或政府具备资金配套能力,且农机推广力量较强的县(市)均可申报。
4、有关要求
选择8-10个县(市)为重点,每个项目单位单个项目省财政补助不小于10万元,要求部门配套和农民自筹不少于20万。并且要求:
(1)重点县(市)申报实施面积应在4万亩以上,并有相应的配套机具(包括计划新增机具)。
(2)重点县(市)应具备1-2个有一定规模的且机械化水平较高的中心示范区。
十三、小杂粮生产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项目编号TG-2006-06) 1、项目建设目标
2006年全省实施面积350万亩,新增机具1200台,并在不同类型杂粮种植加工区建立中心示范区5-8个,推广小杂粮生产机械化,提高杂粮生产的科技含量。逐步建立种植、收获、脱粒、加工、销售协调运转的产业链。
2、实施内容
推广小杂粮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化作业,提升小杂粮机械化配套水平,突出小杂粮机械化种植、收获、脱粒等加工新技术和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及推广,建立不同品种种植区并符合农艺要求的小杂粮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
财政支农资金集中用于购置小杂粮播种机、收获、脱粒机、加工设备等机械的补贴。
3、申报条件
本项目重点在我省东西两山小杂粮种植面积较大的县(市)实施。有一定杂粮种植规模、加工基础较强或杂粮加工生产发展潜力较大,地方政府重视,具备资金配套能力,且农机推广力量较强的县(市)均可申报。
4、有关要求
选择5-8个县(市)为重点,每个项目单位单个项目省财政补助不小于10万元,要求部门配套和农民自筹不少于20万。并且要求:
(1)重点县(市)申报实施面积应在5万亩以上,并有相应的配套机具(包括计划新增机具)。
(2)重点县(市)应具备1-2个有一定规模的且机械化水平较高的中心示范区。
十四、设施农业配套机械化工程项目(项目编号TG-2006-07) 1、项目建设目标
设施农业机械化示范推广面积5000亩。推广温室大棚多功能管理机80台、二氧化碳气肥增施器800台、卷帘机100台、微灌设备100台、育苗机械、声频设备、温控气控设备、电子除雾机、臭氧发生器、温室热风炉等技术设备60台(套),主要用于蔬菜、花卉和瓜果类的设施栽培,使示范区内大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经济效益明显增加。新开展设施养殖机械化项目的示范推广设置5个重点示范点。引进先进适用喂料机、清粪机、挤奶机、饮水等机械设备机具25台(套)。
2、实施内容
围绕山西省政府的战略决策,建设大运经济带设施农业示范区,2004年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使示范推广面积逐步扩大。重点推广温室大棚多功能管理机、二氧化碳气肥增施器、卷帘机、微灌设备、育苗机械、声频设备、温控气控设备、电子除雾机、臭氧发生器、温室热风炉等技术设备,主要用于蔬菜、花卉和瓜果类的设施栽培。
3、申报条件
已承担设施农业机械化配套工程项目的县区和单位;设施农业面积较大(10000亩以上)、对发展设施农业机械化有较高的积极性、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的县区。除已承担项目的县区外,每个市地可新申报1个县区。
4、有关要求
选择10到15个县(市)为重点,每个项目单位省财政补助不小于10万元,要求部门配套和农民自筹不少于20万元。
十五、设施养殖机械化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编号TG-2006-08) 1、项目建设目标
2006年重点示范点实施规模要求300头以上,并有相应的配套机具(包括计划新增机具)。引进先进适用喂料机、清粪机、挤奶机、饮水等机械设备机具25台(套),规范养殖技术,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进行科学养殖试验示范。重点建立培养5个重点示范点。
2、实施内容
扶持养殖大户养殖设备、饲草料加工设备、畜产品加工设备的购置。
3、申报条件
本项目重点在太原、晋中、朔州三个市实施。养殖业相对集中、有较大的养殖业发展潜力、地方政府重视或政府具备资金配套能力、农机推广力量较强的县(区)均可申报。
4、有关要求
2005年选择3-5个县(区)为重点,每个项目单位省财政补助不小于10万元,要求部门配套和农民自筹不少于30万。
十六、中药材机械化收获技术推广(项目编号TG-2006-09) 1、项目建设目标
2006年计划以根茎类中药材收获为突破,在全省示范推广中药材收获机械30台,机械化收获示范面积达到1万亩。
2、实施内容
在柴胡、板蓝根、生地、丹参、黄姜、夫子等种植深度在35CM以上的中药材,采用根茎类作物挖掘机,一次可完成挖掘、分离等工序。在黄芪、甘草、当归等种植深度在35CM以下的中药材,采用根茎类作物挖掘机,可同时完成挖掘、分离工序,人工进行捡拾装袋。
3、申报条件
本项目重点在我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较大的县(市)实施。有一定种植规模、加工基础较强或加工生产发展潜力较大,地方政府重视,具备资金配套能力,且农机推广力量较强的县(市)均可申报。
4、有关要求
选择3个左右县(市)为重点,每个项目单位省财政补助不小于10万元,主要用于示范样机的购置和示范培训工作。要求部门配套和农民自筹不少于20万元。
十七、农产品产后处理机械化示范项目(项目编号JG-2006-01) 1、项目建设目标
用3-5年的时间,依靠科技进步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结构调整,积极引导和指导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重点是食品加工业,包括粮食加工、肉蛋奶制品加工、饲料加工、果品加工、水产品加工、蔬菜加工、特色农产品加工等。2006年拟订在农产品的烘干,清选及简易包装等初加工方面入手,进行技术和设备的引进示范,引导农村加工业的发展方向。
2、实施内容
2006年计划推广烘干、精选设备40套,在小麦、小杂粮、干果、中药材等领域开展机械化烘干,大幅度减少由于自然烘干导致的农产品霉烂变质数量,通过示范推广干燥机械化设备、技术,提高农产品品质1--2级,减少因凉晒不及时造成的霉烂损失,确保增产增收效果。
3、申报条件
有一定生产规模、加工基础较强或加工生产发展潜力较大,地方政府重视,具备资金配套能力,并且具有产业化经营的加工企业做依托,且农机推广力量较强的县(市)均可申报。
4、有关要求
选择3到5个县(市)为重点,每个项目单位省财政补助不小于10万元,要求部门配套和农民自筹不少于20万元。
附件2: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填写规范)(略)
山西省其他机构
2005年11月01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