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日政发[2005]35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5-10-18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日照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日照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月十八日
日照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根据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库[2002]24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快市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财库[200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现行的财政性资金拨付方式,是通过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的,极易导致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差、使用效益不高,不利于对其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改革现行的财政国库支付制度,逐步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拨付以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是对财政性资金支付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对于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限不变、财务管理权限不变、会计核算权限不变、支出拨付过程公开透明的“三不变一公开”原则,逐步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拨付以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二)原则:
1.明确职责,规范操作。要合理确定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职责范围,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限,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限。所有财政性资金都要按规范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2.加强管理,强化监督。要增强财政支出活动的透明度,使支出拨付的全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中。
3.提高效率,方便用款。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提高资金的拨付效率,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
4.总体规划,整体推进,稳步实施。按照“总体规划、整体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推进改革,在总结经验、完善和优化方案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规范支出拨付程序,所有支出都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1)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国库开设国库单一账户,设置支出账,支出账按资金使用性质设立分账册。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设置支出账。
(4)经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过渡性专户(以下简称特设专户)。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相应取消各类收入过渡性账户,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
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类账户的功能:
(1)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
(2)财政部门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3)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
(4)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二)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1.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向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指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下同)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等。
(2)财政授权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行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零星支出。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包括转账支付和现金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由财政部门在制定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办法中予以明确。
2.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在发生实际支出时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并通知人民银行国库。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及时将资金支付给收款人,并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各用款单位分预算科目进行汇总,附实际支付清单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申请月度授权支付额度,财政部门将批准的月度授权支付额度通知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和人民银行国库。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限额内自行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据此通过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预算外资金的支付,参照上述程序实施。
四、改革的配套措施
(一)成立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需要,设立日照市集中支付中心,作为财政局的事业单位,履行国库集中支付职能。
(二)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使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为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三)制定相关配套管理办法。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相应制定《日照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日照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和《日照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等配套管理办法,保障改革的顺利开展。
(四)建立健全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国库管理操作系统和现代化银行支付清算系统。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抓紧建立健全适应改革需要的现代化计算机网络系统。通过建立健全覆盖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国库管理操作系统和现代化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使各类财政性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高效、安全运行。
(五)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建立健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财政国库部门要定期对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代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的监督;审计部门要结合实行新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单位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五、实施范围、步骤和时间
(一)实施范围。
1.市级。2005年在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不包括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2.区县。将五莲县列为改革试点县,年内在所有县直部门全面推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东港区、岚山区、莒县、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列入第二批改革范围。
(二)实施步骤和时间。
2005年10月底前,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进行代理银行招标和设备采购;召开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建设集中支付网络,清理市直参加改革单位的银行账户,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完成集中支付网络平台的搭建和调试;完成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和代理银行等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网络操作培训;进行网络上线测试,并选择部分单位进行模拟运行。在此基础上,尽快启动市级和五莲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在总结经验、优化和完善方案的基础上,2006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区县要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各区县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决定改革的时间和步骤。争取2年内在我市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拨付以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附件:日照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日照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于建成(市长)
副组长:徐 清(副市长)
成 员:臧运鑫(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陈常顺(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毛晖明(市财政局局长)
赵子涛(市人事局局长、市编办主任)
胡怀新(市审计局局长)
张海清(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行长)
王庆忠(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 勇(五莲县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毛晖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