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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清理融资中心债权债务有关会计核算手续》及《融资中心(含办事处、金融市场)债权债务清理相关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银发[2003]194号 发文机关: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日期:2003-09-25 生效日期:2003-09-25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宁波、厦门、青岛、大连市中心支行:
  为规范融资中心清理的业务操作,保证会计账务真实、完整地反映债权、债务关系,总行制定了《清理融资中心债权债务有关会计核算手续》(见附件1)及《融资中心(含办事处、金融市场)债权债务清理相关会计核算手续》(见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各分支行清理融资中心(含办事处、金融市场)的债权债务,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要严格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金融性公司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总行制定的本金打折、拉直对冲、以物抵债、以债抵债、利息减免等债权债务清理原则及本通知规定的会计核算手续进行具体操作。

  二、对融资中心跨省(市,区)债权债务清理的有关会计核算,各分支行、融资中心(含办事处、金融市场)要予以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账务核算工作。

  三、各分支行、融资中心(含办事处、金融市场)在本通知下发前所作的有关会计核算手续,与本通知规定的核算手续不相符的,应按本通知的规定作相应调整。

  四、各分支行收到此文后,请速通知相关融资中心(含办事处、金融市场)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与人民银行总行融资中心清理小组联系,联系人:李刚,联系电话:(010)66062839,66195135。
  清理融资中心债权债务有关会计核算手续

  一、会计科目及账户
  (一)在“1660待清理资产”科目下增设“清理融资中心资金”账户,核算经总行融资中心清理小组批准在清理融资中心过程中人民银行垫付的资金。经总行融资中心清理小组批准已在人民银行“1650暂付款项”科目挂账用于清偿融资中心债务的资金,也调整到该账户中核算。
  (二)在“2650暂收款项”科目下增设“清收资金专户”,核算“清收资金专户”资金的异地划拨及用“清收资金专户”资金清偿融资中心债务。

  二、人民银行“清收资金专户”的会计核算
  (一)经总行融资中心清理小组批准,用“清收资金专户”资金清偿融资中心债务,会计分录如下: 借:2650暂收款项――清收资金专户
  贷:2190其他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融资中心存款或
3080电子联行往账等科目
  (二)“清收资金专户”资金的异地划拨
  划出行根据上级行的划拨文件划拨资金,会计分录如下: 借:2650暂收款项――清收资金专户
  贷:3080电子联行往账等科目
  划入行收到划拨资金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3090电子联行来账等科目
  贷:2650暂收款项――清收资金专户

  三、人民银行“待清理资产”的会计核算
  经总行融资中心清理小组批准由人民银行垫付资金清偿融资中心外欠债务的,人民银行各级营业机构根据总行清理小组的批准文件列支,会计分录如下: 借:1660待清理资产――清理融资中心资金
  贷:2190其他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融资中心存款
  归还垫付资金时的会计分录与上述会计分录相反。

  四、融资中心在人民银行存款的会计核算
  (一)融资中心归还债务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2190其他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融资中心存款
  贷:有关科目
  (二)融资中心收回债权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有关科目
  贷:2190其他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融资中心存款

  五、融资中心债权清理完毕、债务清偿结束后,若有剩余资产应并入人民银行,冲减“待清理资产”或增加固定资产,会计分录如下: 借:2190其他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融资中心存款
  贷:1660待清理资产
  或:
  借:1510固定资产
  贷:4010固定资产基金
  融资中心(含办事处、金融市场)债权债务清理相关会计核算手续

  一、会计科目及账户
  (一)融资中心在“105其他应收款”科目下增设“待处理资产差额”二级科目,核算本金打折、以物抵债差额和利息减免的金额;在“202其他应付款”科目下增设“待处理负债差额”二级科目,核算本金打折、以物抵债差额和利息减免金额。年末,应将“待处理资产差额”和“待处理负债差额”两个二级科目轧差后结转损益。
  (二)在“105其他应收款”科目下增设“光大资产托管有限公司对冲资金”二级科目,在“202其他应付款”科目下增设“光大资产托管有限公司对冲资金”二级科目,核算全国各家融资中心通过光大资产托管有限公司与工行、农行等各家银行总行进行的债权与债务对冲。
  (三)增设“168抵债资产”科目,核算融资中心接受的债务人以物抵债偿还的实物资产的价值。
  (四)在“202其他应付款”科目下增设“应付人民银行清算款”账户,核算融资中心收到的人民银行“清收资金专户”资金或“清理融资中心资金”专户资金。
  (五)以拉直对冲、本金打折、利息减免、以债权抵债务、以物抵债等方式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各方要依据签订的协议编制记账凭证,并将协议及相关附件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进行会计核算。
  (六)融资中心清理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的计价,以债权、债务双方共同认定的金额作为入账价值,债权差额通过“其他应收款――待处理资产差额”科目核算,债务差额通过“其他应付款――待处理负债差额”科目核算。

  二、收到人民银行专户资金的会计核算
  融资中心收到人民银行“清收资金专户”或“清理融资中心资金”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102银行存款――在人民银行存款
  贷:202其他应付款――应付人民银行清算款
  偿还外欠债务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211拆入资金或有关科目
  贷:102银行存款――在人民银行存款

  三、债权债务对冲的会计核算
  以同一融资中心为主体的债权债务对冲已结束,这里的债权债务对冲是指以光大资产托管有限公司为中介,全国各家融资中心与工行、农行等各家银行总行之间进行的对冲。各相关融资中心依据光大资产托管有限公司与工行、农行等各行签订的对冲协议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如下:
  提供对冲债权方的会计核算: 借:105其他应收款――光大资产托管有限公司对冲资金
  贷:111拆出资金或有关科目
  对冲债务方的会计核算: 借:211拆入资金或有关科目
  贷:202其他应付款――光大资产托管有限公司对冲资金

  四、本金及利息减免的会计核算
  (一)本金打折
  融资中心打折偿还债务会计分录如下: 借:211拆入资金或有关科目(打折后本金)
  贷:102银行存款
  借:211拆入资金或有关科目(本金打折前后差额)
  贷:202其他应付款――待处理负债差额
  融资中心打折收回债权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102银行存款
  贷:111拆出资金或有关科目(打折后本金)
  借:105其他应收款――待处理资产差额
  贷:111拆出资金或有关科目(本金打折前后差额)
  (二)利息减免
  融资中心作为债务方的会计分录(表内利息)如下: 借:201应付账款――应付利息
  贷:202其他应付款――待处理负债差额
  融资中心作为债权方的会计分录(表内利息)如下: 借:105其他应收款――待处理资产差额
  贷:103应收账款――应收利息
  列表外的应收利息,减免利息时直接冲销。

  五、以债权抵债务的会计核算
  融资中心以相关协议作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会计分录如下: 借:211拆入资金或有关科目
  贷:111拆出资金或有关科目
  债权与债务若存在差额,通过“其他应收款――待处理资产差额”或“其他应付款――待处理负债差额”科目核算。

  六、以物抵债的会计核算
  (一)以自有资产抵偿债务
  债务方以本单位已入账的固定资产抵债的会计分录: 借:211拆入资金或有关科目
  162累计折旧
  贷:161固定资产
  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低于所抵债务,差额处理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211拆入资金或有关科目
  贷:202其他应付款――待处理负债差额
  同时冲减应付利息: 借:201应付账款――应付利息
  贷:202其他应付款――待处理负债差额
  (二)接受债务方以物抵债
  会计分录如下: 借:168抵债资产
  贷:111拆出资金或有关科目
  若抵债资产价值小于所抵债权,差额处理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105其他应收款――待处理资产差额
  贷:111拆出资金或有关科目
  (三)以抵债资产抵偿债务
  会计分录如下: 借:211拆入资金或有关科目
  贷:168抵债资产
  202其他应付款――待处理负债差额

  七、融资中心之间调剂余缺的会计处理
  (一)融资中心之间现金调剂,由分行下指令进行抽调,各相关融资中心之间通过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二)融资中心之间的债权及固定资产调剂,由分行下指令调拨,拨出融资中心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105其他应收款――拨出固定资产
  162累计折旧
  贷:161固定资产
  拨入融资中心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161固定资产
  贷:202其他应付款――拨入固定资产
  以物抵债的会计分录同上。

  八、通过光大资产托管有限公司进行以物抵债的会计处理
  将资产委托给光大资产托管有限公司用于以物抵债的融资中心,根据光大资产托管有限公司与相关行的以物抵债协议进行会计核算,会计分录如下: 借:105其他应收款――光大资产托管有限公司
  贷:111拆出资金或有关科目
  通过光大资产托管有限公司以物抵债抵偿债务的融资中心,根据光大资产托管有限公司与相关行的以物抵债协议进行会计核算,会计分录如下: 借:211拆入资金或有关科目
  贷:202其他应付款――光大资产托管有限公司
  借、贷方如有差额的通过“其他应收款――待处理资产差额”或“其他应付款――待处理负债差额”科目核算。

  九、会员基金减免
  融资中心根据减免会员基金协议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借:301实收资本――会员基金
  贷:202其他应付款――待处理负债差额

  十、“待处理资产差额”和“待处理负债差额”两明细科目轧差结转损益的会计处理
  年末,应将“105其他应收款――待处理资产额”和“202其他应付款――待处理负债差额”两明细科目的余额轧差,差额结转损益,会计分录如下:(假设待处理资产差额大于待处理负债差额) 借:202其他应付款――待处理负债差额
  311本年利润
  贷:105其他应收款――待处理资产差额
  若待处理资产差额小于待处理负债差额,则将其差额贷记“311本年利润”科目。

  十一、债权损失及全部结清账务的会计处理
  融资中心的债权损失处理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料及依据(例如法院的破产裁定、清算组的清算报告等),损失数额经过人民银行总行或人民银行总行授权的部门审批认定后,融资中心根据相关批件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借:105其他应收款――待处理资产差额
  贷:111拆出资金或有关科目
  融资中心债权清理完毕,债务清偿结束后若有剩余资产的应并入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200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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