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吉国税发[2005]290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5-11-15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培训中心: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6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