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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通政办发[2003]210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3-09-22 | 生效日期:2003-09-22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有效推进全市科技进步工作,科学、客观、及时地反映我市科技进步状况,努力实现我市在省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排名的升级进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南通市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协调会议制度。
一、市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协调会议(以下简称协调会议)为组织、规划、协调全市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升级进位工作的议事机构,由市政府分管科技工作的副秘书长召集,市科技、统计、发展计划、经贸、外经贸、农业、人事、教育、环保、财政、金融等部门参加。市科技局为协调会议的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指派一名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
二、协调会议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省科技统计监测公布数据,全面分析我市科技进步状况,就重大议题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协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有针对性的提出升级进位方案,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三)负责检查、监督和核实有关数据的全面性、客观性、真实有效性。
三、协调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具体时间根据省市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发布时间及有关情况而定。
四、协调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科技进步相应指标的监控,对报出数据进行严格把关,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共同推进指标的升级进位,充分发挥本部门在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升级进位工作中的作用。现将相关指标具体分解如下:
(一)数据的收集、处理、计算和分析,相关指标的解释,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结果的测算及公告,专利批准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科技人员中R&D人员比重、科技人员中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比重等指标。(联系部门:市科技局)
(二)基础数据的提供,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结果的公告,随着科技与经济的不断发展提出调整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指标的建议。(联系部门:市统计局)
(三)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联系部门:市财政局)
(四)每万人口中科技人员及科学家工程师人数。(联系部门:市人事局)
(五)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和每万人口中中专及以上在校学生数。(联系部门:市教育局)
(六)三废综合治理率、废物综合利用率等环保情况。(联系部门:市环保局)
(七)科技开发和技改贷款占贷款总额比重。(联系部门: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
(八)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联系部门:市发展计划委)
(九)人均GDP、GDP年增长速度、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工业资本金利润率和万元工业产值能耗。(联系部门:市经贸委)
(十)高技术产品出口、新产品出口、外贸出口额。(联系部门:市外经贸局)
(十一)农业科技人员、农业从业人员素质、农业土地产出率。(联系部门:市农林局)
南通市政府
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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