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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实施政府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决定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宁政发[2003]171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3-09-09 生效日期:2003-09-09
 

  将“具体方案(二)”中第2点第(2)点修改为:(2)主要职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编制政府采购目录草案;审核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制定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其他有关政府采购事务。

南京市政府
2003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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