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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建立政府公众信息网数据库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奎政办发[2003]114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3-11-17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开发区管委会,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伊犁州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建立政府公众信息网数据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并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信息资料收集工作,予以大力支持、配合。
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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