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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巩义市“乡财县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巩政[2005]64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5-10-26 | 生效日期:2005-10-26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我市“乡财县管”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乡财县管”改革的意见》(郑政文[2005]1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巩义市“乡财县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乡财县管”是今后我国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按照我市“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2006年选定鲁庄镇进行“乡财县管”改革,其余乡镇根据改革实施情况逐步全面推行。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成立“乡财县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领导保障。
二、积极筹备,稳步推进
各级财政部门、各乡镇要加强对“乡财县管”改革工作的学习宣传,精心筹备,积极沟通,重点做好各乡镇银行账户、预算外资金、各类票据、债权债务的前期清理准备工作,尽可能把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解决消化在前期准备阶段,为全面实施改革奠定基础,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三、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顺利实施
“乡财县管”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较大。因此,财政、人行、监察、审计、人事、编制、国税、地税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共同做好“乡财县管”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附件:巩义市“乡财县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收支管理,按照省市有关政策精神,借鉴试点地区管理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市推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即“乡财县管”。为确保“乡财县管”改革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进行,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要求,逐步调整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确保乡镇基本支出需求,缓解乡镇财政困难,防范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财政体制不变原则。市镇利益分配格局不变,乡镇的体制上解和基数补助不变,各项财税政策不变。
(二)预算管理权不变原则。按照《预算法》规定,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乡镇政府在市财政局业务指导下,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
(三)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乡镇政府,资金结余归乡镇财政,乡镇原有各项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四)财政资金开支审批权不变原则。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程序审批。
(五)三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促进市镇经济发展,有利于强化乡镇的财政管理和监督,有利于提高效率。
(六)“乡财县管”改革与其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配套推进的原则。“乡财县管”改革要与我市已经推行的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清理超编人员、村财镇理等改革协调推进,互为依存、相互支持。
三、改革的基本内容
(一)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支、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由市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活动。
1. 预算共编
市财政局按有关政策,结合财力实际,兼顾需要和可能,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乡镇政府根据市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乡镇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需报市财政部门审核;调整数额较大的,需向市政府报告。审核后的预算调整方案需报乡镇人大审议批准。
2. 账户统设
取消乡镇财政在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市财政在乡镇辖区内的金融机构统一开设财政专户,分别设“结算专户”、“工资专户”、“公用支出专户”、“专项支出专户”、“村级经费户”五类。其中“结算专户”由市财政管理,其他专户由乡镇财政管理。
3. 采购统办
对乡镇各项采购支出,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市财政审核后由市采购办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市财政从结算专户中直接拔付供应商。市财政应注意及时组织采购,提高采购效率,保证乡镇工作需要。
4. 票据统管
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其管理权全部上收到市财政局,实行票款同行、以票核收,严禁坐收坐支,严禁转移、隐匿各项收入。
5. 集中收支
(1)收入方面。乡镇各项收入要全部缴入市国库或结算专户。市财政通过加强与银行国库、税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分科目、分类别及时准确反映乡镇收入组织情况。
(2)支出方面。由市财政根据乡镇用款计划及时审核拨付,工资性支出直接拨入“工资专户”,由乡镇财政实行银行代发;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分别拨入“公用支出专户”和“专项支出专户”,由乡镇按规定用途使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由市财政直接拨入“村级经费专户”,按照“村财镇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支出。在日常执行中,市财政应根据乡镇的财力情况,合理调度资金,确保乡镇人员工资按时发放。
(二)调整乡镇财政所管理职能。撤销乡镇金库,取消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由市财政设代账会计,代理乡镇总预算会计职能,各乡镇在财政所内部设置财政结算员和报账员,管理乡镇预算和报账。
四、职责分工及业务操作程序
(一)职责分工
市财政局负责审核、汇总乡镇财政预算编制;设置乡镇代账会计,负责乡镇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登记总预算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参与和指导乡镇财政预算执行,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上下级财政结算和乡镇财政年终总决算工作;负责乡镇财政的票据管理;对乡镇财政的预算管理实行监督。
乡镇设置财政结算员。财政结算员职责:到市财政局领用、核销财政票据;办理镇村财务之间的收支结算;登记分部门收支台账,准确记录和反映政府各部门的收支活动情况;向市财政代账会计办理收入报解、报送支出计划、往来资金的管理;协助并参与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分析。
(二)业务操作程序
1. 收入解缴
除工商税收外,乡镇各项收入必须先全部缴入市财政局为乡镇开设的“结算专户”,不得缴入其它账户。
(1)乡镇工商税收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和管理,税款由税务部门直接上解市金库。
(2)乡镇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代办款项和其他收入,应由各部门报账员按日结算,将收入全部缴入“结算专户”,并及时与财政结算员办理交款手续。属于应上缴上级的各项收入,统一由财政结算员通过“结算专户”上划市有关账户。属于本级预算的收入,通过“结算专户”全部上解市金库。
(3)上级部门补助收入、市财政调度资金、乡镇往来款项等应全部进入乡镇“结算专户”。
(4)属于村组的集体经济收入仍按“村财镇理”有关规定办理,直接缴入“村级经费专户”。
2. 支出领拨
乡镇财政申请支出,应由乡镇报账员通过乡镇结算员向市财政局代账会计提交用款计划,代账会计根据乡镇年度预算,结合当期资金收支结存情况,提出拨款意见,经审批后,按以下规定办理。
(1)工资性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民政优抚等),由市财政局根据乡镇工资发放花名册,将资金直接从“结算专户”拨入“工资专户”,由银行统一代发。
(2)乡镇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支出由市财政局依据审批后的用款计划,按照时间或项目进度情况,将资金从“结算专户”分别划入“公用支出专户”和“专项支出专户”。
(3)对政府采购支出,由市财政局直接将资金由“结算专户”拨付供应商。
(4)对村级的转移支付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从“结算专户”划入“村级经费户”,按照村级资金使用办法进行管理。
3. 收支对账
乡镇财政结算员应分部门、分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乡镇财政结算员按月与报账员进行收入结算,将收入与缴款相核对,做到票款同行,确保收入足额入库。
市财政局乡镇代账会计与乡镇财政结算员对账时,应将各项收入、拨入经费核对无误,银行存款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以真实反映各项资金收支结存情况。同时,代账会计应及时向市财政总预算会计报送电月报、进行对账,确保与上级往来、上级补助收入核对一致。代账会计还应按规定进行总预算分类核算,并及时将会计报表及执行情况分析反馈给乡镇。
4. 年终结算
年末,乡镇财政结算员要对照年度预算,认真核对年初各项预算数字,清理年度的各项收入,清理核对年度各项支出,清理各项债权债务,做到“欠人归还,人欠收回”。在此基础上,做好乡镇政府的会计决算工作。
市财政代账会计要按照财政管理体制规定,核对当年乡镇与上级财政的结算和往来事项,编制预算内外资金收支平衡表,并负责乡镇年终财政总决算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5年10月上旬)。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汇报、会议、座谈以及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宣传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内容,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为改革创造良好氛围。
(二)制定方案阶段(2005年10月中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并报送上级财政部门备案。
(三)清理清查阶段(2005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全面清理乡镇银行账户,清理预算外资金,清理各类票据,清理乡镇财政供给人员和编制,清理乡镇债权债务,为全面实施改革做好准备。
(四)试运行阶段(2005年11-12月份)。根据实施方案规定,调整设置乡镇代账会计、乡镇财政结算员,对业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界定财政所和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责和岗位;开设新的银行账户,乡镇所有收支按实施方案的规定管理;编制乡镇下一年度部门预算。针对这一阶段的试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出巩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为改革全面转入正常做好准备。
(五)全面实施阶段(2006年1月份)。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乡财县管”改革正式运行。
巩义市人民政府
200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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